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温州市非公有制经济
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红色直通”
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镇属各两新党组织:
现将《关于印发〈温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红色直通”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大荆镇委员会
2015年9月8日
中共大荆镇委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 印发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 文件 |
中共温州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
温两新〔2014〕3号
关于印发《温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
组织党建“红色直通”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两新工委),市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现将《温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红色直通”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温州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4年11月27日
温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党建“红色直通”制度
为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组织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党员、服务群众中的作用,整合党政、群团、企业、社会等力量,畅通渠道,完善机制,促进两新组织党组织实质作用发挥,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两新组织中建立“红色直通”制度。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目标,围绕党组织开展服务“有资源、有能力”这一要求,坚持需求导向,通过强化政策直通、问题直通、服务直通,进一步提升两新工委履职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党组织发挥实质作用注入更多资源,切实帮助两新组织用好政策、解决问题,不断提升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
二、主要内容
1、强化政策直通。及时将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精神,特别是有关振兴实体经济、改善投资环境等各项涉企惠企政策和会议精神,发送至两新组织党组织,强化党组织政策传达功能,帮助两新组织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学好用好系列政策。有关政策和文件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负责发送,隶属于县(市、区)委组织部(两新工委)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两新工委)负责发送,隶属于镇街(园区)的,先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两新工委)发送至镇街(园区),再由镇街(园区)负责发送。
2、强化问题直通。由两新组织党组织牵头,通过设置红色信报箱、开通服务热线、服务QQ群、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收集两新组织和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需两新组织解决的问题,由党组织书记直通到两新组织管理层;对涉及两新工委委员单位的问题,由党组织书记直通到相关委员单位;对需其他部门解决的问题,由党组织书记报至县乡民情处置中心。
3、强化服务直通。由两新组织党组织牵头,广泛采集两新组织、党员和职工多方需求,建立党建需求库,按需开展服务工作,努力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党组织有能力开展的服务,由党组织自行开展;对需要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服务的,由党组织直通到县乡民情处置中心和上级有关部门,力争使两新组织得到更便捷的服务。
三、组织实施
1、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两新工委)要切实承担起牵头抓总的职责,精心组织实施,特别是要将部门单位执行“红色直通”制度情况纳入部门党建工作考核,确保部门单位发挥职能作用。各镇街(园区)两新工委要认真履职,督促指导两新组织党组织执行好“红色直通”制度。广大两新组织党组织作为执行主体,党组织书记要亲力亲为,确保“红色直通”制度落地。
2、加强督促检查。市委组织部(两新工委)每季度对全市“红色直通”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每年至少对“红色直通”工作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县(市、区)、镇街(园区)执行制度情况以及部门单位、县乡民情处置中心履职情况。对执行情况不到位的,将视情予以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人。
3、强化舆论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红色直通”制度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别是要重视在两新组织中的宣传工作,扩大“红色直通”制度知晓度,提高参与积极性。
附件:问题直通收集表
附件:
问题直通收集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两新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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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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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问题及化解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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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化解涉及的职能部门 |
| 是否已提交县乡民情处置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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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格由两新组织党组织填写,主要填写涉及两新工委委员单位或其他部门单位的问题,由两新组织管理层解决的问题,无需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