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局党委研究,决定:
陈永德同志任乐清市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市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副主任。
根据浙组〔2003〕13号文件规定,陈永德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
中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委员会
2015年8月18日
抄送: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5年8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