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盛海燕同志任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行政监察室副主任;
王墅野同志任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纪委委员(专职);
臧朋天同志任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纪检干事;
免去陈玉萍同志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行政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根据浙组〔2003〕13号文件规定,盛海燕、王墅野等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1年,任职时间从2014年12月算起。
中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委员会
2015年1月30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府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