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盛海燕同志任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行政监察室副主任;

  王墅野同志任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纪委委员(专职);

  臧朋天同志任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纪检干事;

  免去陈玉萍同志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行政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根据浙组〔2003〕13号文件规定,盛海燕、王墅野等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1年,任职时间从201412月算起。 

    

  中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委员会

  20151月30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府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5年1月3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