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城市网
上传视频功能暂未开放
视频首页>>中国乐清网>>摩托车“打伞”挡视线 女子逆行撞上大货车    2014-07-23 00:00:00    浏览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一键分享

视频简介

【解说】7月16日清晨,104国道通往绅坊火车站的入口处发生一起二轮摩托车与大货车相撞的事故,摩托车驾驶员受伤严重。

路面的监控视频显示,当天4时50分左右,路口的信号灯显示是绿灯,一辆大货车在绅坊火车站入口处右拐,拐弯过程中,一辆安装有红色遮阳伞的二轮摩托车逆向行驶,撞上大货车车头左侧。

据悉,受伤的摩托车驾驶员姓吴,石帆人。吴某头部、颈部严重受伤,目前正在温州住院治疗。吴某称,当时天色暗,视线不佳,还被摩托车的遮阳伞挡着,看不太清楚前方车辆,才导致事故的发生。

天气越来越热了,不少市民,为了图凉快防日晒,纷纷给电动车和摩托车加装了遮阳伞。但这也给行车安全带来隐患。遮阳伞面积较大,行车视线容易受到遮挡,从而影响行车安全。

交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两轮摩托车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安装遮阳伞后高度、宽度上不符合要求。再则,加装遮阳伞,属于私自改动车辆结构、构造,是不允许的。

关于本站 | 广告发布 | 联系方法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Copyright © 2011-2012 浙江盛典数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乐清城市网www.21yq.com

广告热线:0577-62566168  站务热线:0577-61512522  站务合作QQ:86165754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794号   浙网文[2011]0110-022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07004516号

法律顾问:管志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