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城市网
上传视频功能暂未开放
视频首页>>中国乐清网>>偷排毒废水 9人被判刑    2014-03-21 00:00:00    浏览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一键分享

视频简介

【解说】两家非法电镀厂,一家日产有毒废水约1吨,通过地下渗透和直接向溪滩倾倒的方式非法排污;另一家日产有毒废水约2吨,直接排入河道。3月20日上午,市法院审理了这起污染环境案,判决冯某等9人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000元至10000元不等。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9名被告人都表示属实,愿意认罪。为此,该案采用简易程序审理。
市法院副院长朱鹏鸣介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问题日益提到日程上来,法律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相应调整为污染环境罪, 降低了入罪门槛。去年6月19日起实施的《解释》界定了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标准,符合这14项标准的都可界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对于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除了要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外,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当日上午,市环保局组织了电镀、化工、铝氧化、线路板等50家重污染企业主参加了旁听。
当审判长结束宣判后,法庭现场响起一阵惊叹声。一名电镀企业主说,本以为办厂只涉及经济行为,想不到弄不好还有刑事责任,回去要好好处理好环保设施。

关于本站 | 广告发布 | 联系方法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Copyright © 2011-2012 浙江盛典数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乐清城市网www.21yq.com

广告热线:0577-62566168  站务热线:0577-61512522  站务合作QQ:86165754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794号   浙网文[2011]0110-022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07004516号

法律顾问:管志勇律师